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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学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贵阳学院 发布日期:2025-08-25 浏览次数: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贵阳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筑院发字〔202330号)的相关规定,我202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指导。

组长:欧阳柏成

成员:王波、杨阳、赵林畅、陈刚、徐峰许伟佳

二、转专业的资格与条件

(一)本校在读的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本科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优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培养方案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第一学年所获得学分数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所获得学分的平均数。

3.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

(三)申请资格和转专业范围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者,具有在全校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者,具有在文史、理工类招生专业同科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者,具有在本专业学院内转专业的申请资格,且只能在文史、理工类招生专业同科内转专业。

4.因身心疾病、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等特殊原因确实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不受第四条第2项和第五条第123项的限制申请转入到其它专业(文史、理工类招生专业皆可,但不可转入音体美类及其他特殊录取类型专业)学习,但需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三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入一年级或二年级学习。

5.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满足第四条和第五条第1234项之条件下,不能转到非师范类专业,只能在师范类专业内部申请转专业。

6.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当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不降级转专业。各专业学院转出转入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复学的转专业学生,可不占用限定的指标。

(四)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2.大学四年级(五年制专业为五年级)的学生。

3.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休学期间的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除外)。

6.以特殊录取类型录取的学生,如专升本、五年一贯制、分类招生、定向生、委培生等。

7.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同时也不能在其专业学院内部转专业。

8.在学籍异动处理过程中的学生。

9.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比例和选拔原则

(一)转专业人数比例

每年各专业单向转入或转出的学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其中学生是否属于同级转专业或降级转专业具体参考第五条申请资格和转专业范围之规定)。单向申请转出转入人数不足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20%的,除因身体疾病等确不适合在申请专业学习的客观原因外,转出或转入专业学院均不得以学习潜质、学习成绩、面试考核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如果转出或转入专业学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拒绝学生转专业申请,通过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并报备学校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专题审定。

(二)选拔原则

申请转出学生数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20%的,学院根据转出学生第一学年度内所学合格课程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批准,学院向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20%的,根据转入专业学院考核成绩排名择优选拔。

四、遴选办法

(一)学生申请

2025825-829学生申请及转出资格审核①具备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根据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要求,到所在专业学院领取和填报《贵阳学院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②所在专业学院对本专业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③公示期满后由专业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将审核结果及申请材料转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专业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公示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资格审核

202591-93日,转入资格审核①申请转入学生凭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或学生证在92日下午两点半到产业大楼911(一食堂背后)参加基础知识面试;②考核完成后转入专业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③公示无异议后,由转入专业学院将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公示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结果公示

202598-912日,结果公示,学籍异动。①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②将学生转专业的审核结果向全校公示。③已审核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并完善手续,学籍异动完成后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逾期不办手续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要求

1. 学院完成当年转专业工作后,应将转专业工作方案、转入转出公示、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等工作相关过程性材料留存工作档案,将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文件复印件、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放入学生档案。

2.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所缺的课程应由转入专业学院安排补修并参加课程考核;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转入专业学院确认后,按免修程序进行认定;其余课程的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缴纳。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刚转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的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

4.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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